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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3-12 | 来源: | 责编:

来源: 省农业农村厅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极具特殊意义。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聚焦问题抓监管,担当作为抓落实,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对现有农业地方标准进行逐步清理、修订,组织制定一批绿色、优质以及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农业地方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主导产业企业标准体系。强化农业标准推广应用,鼓励、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试点,新建10个优质绿色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绿色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新认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240个。
  强化农业绿色生产。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专项监测,重点对产地土壤和灌溉水中重金属进行监测,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印发一批明白纸、宣传册,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生物防控技术,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指导,扩大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巩固化肥农药“负增长”成果,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印发《201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监测工作指导,针对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五区两园一场”等开展重点监测,以粮油作物、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和农产品包装材料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强化抽样管理、监测结果通报、跟踪调查工作,及时排除风险,消除隐患。开展监测结果会商、风险评估结果论证,实现信息共享。配合国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组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继续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针对农药隐性添加、违禁使用、水产养殖非药品添加兽药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禁限用农药目录和推荐使用农药目录,建立生产记录、农药间隔期制度。采取“双随机”方式,联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日常巡查,针对风险监测和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证后监管,建立淘汰退出机制。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组织国家级贫困县监管人员参加国家培训。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持续强化舆情监测,全方位掌握各类媒体信息,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状况。建立长效监控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常规应急处置的被动状态,全面转向事前预警预防,努力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风险。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积极稳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件。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与有关技术机构的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公众舆论。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确定3-4个县(市、区)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继续开展第二批3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进行中期检查以及后期考核、命名。参加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开展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行动,带动提升贫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和监督抽查,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强化质检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力争新认证4-5个检测机构。开展部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对接帮扶活动,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及信息交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强化质检机构证后监管。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选拔第四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参赛人员,激发检测机构活力。推进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认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推进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实训基地,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建立一支责任明晰、精简高效、检测能力强的检测队伍。
  加强追溯和诚信管理。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加强日常维护,建立追溯管理试点补贴机制,将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管理。与国家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和融合,实现数据联通。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实施办法,建立稳固的工作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积极引导诚信经营。
  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转化和提升,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明确生产经营主体开具、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责任,引导散户上市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开具合格证。加强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等部门合作沟通,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推进社会共治。积极引导媒体、专家、公众、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汇聚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能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和相关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相关标准和工作动态等宣传,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鼓励社会监督,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利用微信息公众号、门户网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报刊杂志等将农业地方标准、机构考核、认证认可、监测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形成各方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陈禹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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