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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农村新建房屋均须在集中居住点内

发布时间:2013-09-02 | 来源:红网 | 责编:

  杨懿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如何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引导农民实现集中居住

  长沙县委、县政府将用3—5年时间,实现全县每个村都有农民集中居住点目标

  红网长沙县站9月2日讯(分站记者 江蓝)农民集中居住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耕地保护、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有效途径。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从现在 开始,全县农村农户新建房屋都必须在集中居住点内建设,严厉打击违规建房。长沙县委、县政府将用3-5年时间,实现全县每个村都有农民集中居住点的目标。

  8月30日,长沙县委书记、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杨懿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如何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引导农民实现集中居住。

  目前,在长沙县农村,农民居住方式以散居为主,这种传统的居住方式不仅制约了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也阻碍了公共服务的提供,不利于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生活的改善。引导农民实现集中居住成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一大重要课题。

  研究会上,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纷纷就如何引导农民实现集中居住献计献策。

  “要围绕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的目标,依托现有的城镇、集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集中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杨懿文指出,要坚持“规划引 领、产村相融、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三个打破、三个提高”的要求,即打破沿线散居,注重共享性,提高村庄布局水平;打破“军营式”,坚持相容性,提高 村落规划水平;打破“火柴盒”,突出多样性,提高村民居住设施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

  杨懿文指出,在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点的过程中,要对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要素进行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集中居住点的选址要与现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中的征地拆迁、城镇改造、交通建设、园区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探索新农村建设更多 的抓手和平台。

  发挥产业带动作用,是解决动迁农民后顾之忧,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的有力保障。杨懿文要求,长沙县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要加快在全县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态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农民集中居住提供产业支撑,推进农民向农业产业工人的身份转变。

  长沙县领导杨忠文、唐俊兴、王国良、谭浩然、陈沃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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