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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乡一体化 建设美丽乡村

发布时间:2013-07-26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责编:

 

  素有“吴晋重镇,楚东门户”之称的鄂州是武汉市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也是湖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12 个示范市(州)之一。自2010 年10 月鄂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全面启动以来,鄂州市筹措1.35 亿元资金,重点对环梁子湖和城乡一体化长港示范区内的村庄(社区)实施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鄂州市农村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科学规划建设“全域鄂州”

  106 个农村新社区作为工作重点

  科学规划是统筹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鄂州市以其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坚持“全域鄂州”的理念。

  据鄂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域鄂州”是鄂州的特色,全域不仅仅是规划的概念,而是建设的概念,是公共服务、城乡建设等多方面的综合概念。建设“全域鄂州”,就是组群式大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城镇化率达到70%。

  通过科学规划,鄂州市把106 个农村新社区作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地编制完成了《鄂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3 年)》、《鄂州市沿梁子湖水系联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鄂州市城乡一体化(长港)示范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通过了湖北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按照湖北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鄂州市还相应制定了《鄂州市推进城乡一体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鄂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具体措施,做到了有督促、有核查、有落实。

  同时,按照《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指导各区、乡镇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技术人员深入现场,指导各区、乡镇根据各自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目前,2010~2012 年鄂州市示范的123 个村庄(社区)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已全面完成。

  积极推进农村环保“四个两”

  启动“ 清水养殖”和“ 清洁种植”示范工程

  鄂州市推进农村环保“四个两”(“两清”、“两减”、“两治”、“两创”)工作模式,“两清”就是清洁种植和清洁养殖,“两减”就是农药、化肥减量化,“两治”就是规模化养殖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两创”就是农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创建。“ 四个两”工作模式不仅包含了农村环保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农村连片整治的目标任务所在。

  这一工作模式曾率先在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探索实施。为解决实验区内的突出环境问题,鄂州市启动了3000 亩“ 清水养殖”和3000 亩“ 清洁种植”示范工程,建设了畜禽养殖零排放示范工程,开展了村庄生活污水湿地处理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显着。

  在“两减”工作上,鄂州市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科学施用农药专项活动,引导农民科学、经济、环保施肥,降低化肥的施用强度;大力推广绿色植保,鼓励农民优先采用农业、生物等综合防治技术和精准施用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

  在“两清”工作上,鄂州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示范区内大力推广“猪―沼―菜”、“猪―沼―鱼”等生态农业种植模式,形成了以沼气为中心,以畜禽养殖为重点,连带种植业的立体农业新格局。鄂州经济开发区周铺村为有效防治种植养殖污染,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成立村洲湖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清洁种植示范,并按照清洁种植规程,实施清洁种植。

  在“两创”工作上,鄂州在湖北省率先开展了生态示范户创建活动,制定了《鄂州市生态示范户考核标准》,印发了《鄂州市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示范户工作方案》。与此同时,住建、旅游、卫生等部门主动跟进,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卫生村镇”、“特色乡镇”、“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宜居村庄”等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特色亮点村镇。

  探索连片整治“鄂州模式”

  建立资金运作、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

  鄂州市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大胆创新,在资金运作、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和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具有鄂州特色的有效工作模式。

  应用农村生活污水实用技术,提高水质标准。鄂州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了集中式无动力+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和分户式厌氧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目前这两项技术在示范区内的村庄(新社区)试用试行,其出水水质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Ⅱ级标准。

  有效建立生活垃圾全覆盖收集转运处理运作模式。鄂州市在长港沿线试点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村(湾)保洁、乡(镇)转运、市(区)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

  探索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全市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市环境工程研究院统一负责运行维护管理,管理资金由市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方面,正着手建立村级环境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保障制度,由财政部门组织环保、城管等部门根据工作完成考核情况,对各区、开发区、街办的保洁和垃圾清运费用,原则上按照每个乡镇40 万元/年、每村10 万元/年的标准进行“以奖代补”(市区财政承担),使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

  截至目前,示范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3.3%,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77%;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的现象得到有效改观;全面建成了城乡一体供水网,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为100%。

  目前,鄂州市梁子镇、碧石镇、花湖镇、华容镇被环境保护部命名为“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池湖村等23个村荣获“省级生态村”,同时鄂州市命名了黄山村等17 个市级生态村、涂家垴镇1 个市级生态镇,20 个村庄已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示范工作,建设美丽鄂州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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