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资讯>>肥料

正规企业造22种冒牌化肥

发布时间:2013-07-03 |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责编:

  周至警方当场缴获伪劣化肥600余吨 记者 翟小雪 摄

  一家正规化肥生产企业,不惜铤而走险冒牌生产20余个品牌的化肥,涉案总值达829.85万元。7月1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周至县公安局联合召开了通报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厂长、总经理等5人涉嫌特大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被抓。

  公安部线索挖出特大造假企业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周至县公安局通报称,今年5月2日,周至县公安局接到公安部批转山东临沭“3·29”假冒注册商标案线索,显示自2012年10月份以来,位于周至县哑柏镇工业园区的西安田丰肥业有限公司,曾先后从山东安得利肥业有限公司购进假冒“史丹利”、“三安”、“华丰”等名牌复合肥料外包装袋60多万个,有生产假冒伪劣复合肥的嫌疑。

  5月6日,周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经侦大队、哑柏派出所会同山东临沭警方共出动20余名警力,对该公司突击搜查,当场发现假冒“三安”注册商标标识的复合肥料外包装袋4000余个,用于生产假冒伪劣复合肥原料600余吨。民警查封两条制假生产线,暂扣造假原料及制成品肥料,涉及的化肥品牌多达22种。警方立即将该企业的相关人员带回调查。

  质监认定化肥为伪劣产品

  经对该公司人员询问,并核对销售账目、出库单据,办案民警很快查明,从2010年4月以来,该公司共销售假冒“三安”牌注册商标化肥198吨,销售金额共计29.85万元。5月8日,周至警方对田丰肥业有限公司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立案侦查。此后,经西安市质监局对警方暂扣的肥料进行现场提样、鉴定,确认制成品肥料系伪劣产品。

  经查,从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田丰肥业有限公司从宝鸡一公司销售员彭某处购进化肥原料991吨,共生产、销售伪劣黄腐酸有机肥料1968吨。后将这些成品肥料销售给彭某,销售金额达104万余元。

  5月20日,周至公安局对田丰肥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两条制假生产线进行查封,其中包含制假机器传料机、搅拌机、制粒机、塑封机等20余台,价值700余万元。

  伪劣化肥销往甘肃陕北宝鸡

  昨日,周至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郭保军介绍,经初步审查,该公司所生产的冒牌化肥,已销往甘肃、陕北、宝鸡等地。所销售的肥料是否造成损失,警方仍在进一步核实中。

  截至6月3日,办案民警已将该公司法人代表陈某、生产厂长王某、总经理王某、销售经理白某、销售下线彭某等5人全部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6月26日,经周至县检察院批准,周至县公安局已将其中两名嫌疑人陈某、彭某取保候审,其余3名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昨日,记者来到该企业位于哑柏镇工业园的工厂。民警介绍,该厂占地约100多亩,雇佣工人20余人,至少有10年的生产历史,也有自己品牌的化肥。然而,该企业冒牌生产伪劣化肥,只是为了获取最大利益。没想到,刚生产不久就被警方发现并依法处理。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相关链接

  化肥真假咋鉴定

  检查包装:外包装为编织袋,内包装为塑料袋,包装袋为机器缝合,缝口应整齐一致。国家规定包装袋上应标明(1)肥料名称及商标;(2)肥料规格、等级和净含量;(3)养分含量;(4)其他添加物含量;(5)生产许可证编号;(6)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7)生产日期或批号;(8)肥料标准;(9)警示说明,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外观检验:化肥绝大多数为固体,只有氨水、液体铵是液体。可以观察化肥颜色及结晶形状,如氮肥、钾肥一般是白色或淡黄色结晶,硝酸铵、碳酸氢铵吸湿性强,容易结块,磷肥呈粉末状。当化肥呈现融化瘫软,由结晶体变成了粉末状,可能是由于过水或淋湿;化肥呈现坚硬大块,或色泽变黄、发黑,则是存放日久,有失效的可能。

  (本组文/记者王涛 图/记者翟小雪)

2005–2013 中国农业品牌网 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www.中国名牌农产品.cn
客服电话:010-51669640 地址: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3号
QQ在线沟通:加zgnypp@qq.com或1817603169为好友
京ICP备100538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