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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萝北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辟农民致富新路

发布时间:2013-06-07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责编:

  

    立足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功能定位,黑龙江省萝北县全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模式,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办、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党组织与群众在产业链上深度联合,使党的组织、人才等优势资源与农村经济发展、群众致富需求紧密契合,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推广“1+X”组建模式。发挥农村党组织堡垒作用,组织发动党员致富能手、专业大户和群众联合起来,依托区域内特色、优势产业,以支部领办型、支部引导型、支部服务型的“1+X”模式,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全县农业经济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支部领办型,党支部围绕农机、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组织同产业群众以资金、技术入股,贫困群众以土地入股创办合作社,党支部以合作社规范化的经营模式,在产业链上带领群众共同增收致富。支部引导型,党支部发挥组织优势,将分布在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土专家”、“田秀才”进行集聚整合,引导专业大户和农村“能人”自发创建合作社,党支部成员和党员按照章程入社,通过选举进入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部服务型,立足产业和区位优势,以村办企业和种养殖示范基地为平台建立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参与制定发展规划,把产业触角和服务功能延伸到基层群众,在基地、合作社、农户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9家,农民入社人数已达2217户,其中支部参与创建144家,占合作社总数69%。

    拓展“互联式”村社共建。把握合作社按章办社、自主经营方针不动摇,明确村党组织服务和引导功能定位,切实做到“领导不主导、支持不把持、帮办不包办”,推动党支部与合作社互助互动,相融共进。产业联做。坚持把在政策上引导、法律上规范、素质上提升作为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切入点,大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合作社健全组织章程和管理机构,健全统一经营、二次分配等运行机制,共同研究合作社生产经营事务。引导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章办事,守法经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民主化管理,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引导合作社及其成员带头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实现党对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引导和管理。共举办法律、农技、管理等各类培训班100多期,组织外出考察50多批次,全县85%以上合作社达到了规范化建设。干部联育。坚持队伍建设与产业培育并举,推行村社干部“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实施“三培养”工程,注重把农民党员培养成为合作社骨干,把合作社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合作社党员骨干培养成理事会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努力把合作社办成农村党员发展的重要基地,办成党员致富能手的孵化工厂,不断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先后有95名党员骨干进入合作社管理层,52名合作社管理人员依法选入了村“两委”班子。 载体联创。注重发挥合作社中党员队伍主体地位,集聚农民党员经纪人和党员科技示范户产业优势,打造构建党员示范棚、示范户、示范园、示范基地党建示范带45个,在产业协同发展中党员与成员、大户与小户、成员与农户结对帮扶,开展项目上“拉”、技术上“带”、生活上“帮”、资金上“扶”等系列活动,辐射带动群众共同创业致富。全县建设落实国家级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13个,创建科技示范园区18个,推动全县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90%以上。

    实施“项目化”保障机制。 县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萝北县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办法》等配套措施意见,推行“一村一产业、一社一品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战略,充分整合各类发展要素,落实强有力的工作保障,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强化投入保障。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用于改善合作社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同时县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农村事业发展基金,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农户多、社会效益好、分配机制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强化服务保障,落实合作社领导包扶制度,组织全县22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79个职能单位的90名主要领导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包扶,实施“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强化管理保障。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制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培育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刘长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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