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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6 | 来源:江苏经济报 | 责编:
本报讯 (通讯员 杜 静 经济报记者 陈 宁)记者从省农委获悉,为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资金困难,探索合作社在缺少有效质押物情况下取得便捷贷款的有效途径,我省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包括为合作社提供8亿元的贷款规模。
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达5.8万家,登记成员913万户,总出资金额达1220亿元,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的61.4%。但由于合作社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实力不强、有效资产不多,大部分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服务依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
为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此次合作社融资改革在全省选择了20个县(市、区)试点,由省财政厅、省农委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洽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金,加大对合作社信贷的支持力度。首批安排的合作社项目资金4000万元,由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平安银行南京分行采取资金改基金的形式,以20个试点县(市、区)为单位设立区域子基金,省财政出资按5%的比例与区域子基金配比,风险共担,并由银行提供总额达8亿元的授信额度。
此外,此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改革试点的主要服务对象,将集中在省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苏合”销售合作联社,以及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的合作社。合作社自身需三证齐全,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且经营稳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达到银行信用评分等级条件。合作社参加基金后,借款不需要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省农委副主任祝保平表示,农村金融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此次进行的改革试点是我省农村金融改革新的尝试。各试点县(市、区)要各司其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有效进行,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从而提高合作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