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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19 | 来源:人民网 | 责编: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13]1号文件精神,四川大竹县政协紧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合力助推现代农业示范建设。2013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大竹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黄生国同志亲自带领班子成员和县政协农村经济委员会的委员,对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近20个工作日的专项视察。
视察组先后视察了大竹县鹏程果业、大竹县明月山水果基地、大竹县益寿黑花生、大竹县御临河鸭业、大竹县铭泰农业、大竹县清河镇清脆李、大竹县二郎乡香椿基地等专业合作社。所到之处,视察组仔细了解工作情况,对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及帮助群众增收情况了解更加全面、更加具体、更加准确。总体上讲,大竹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7年以来,发展很快,成效明显。但问题和困难不可小视,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视察组指出了现有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工作建议加大四个方面的力度。
面对现有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视察组提出四点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工作就是要宣传合作思想,培养合作意识。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成效和典型的宣传力度,引导有关组织和能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现有合作社发展水平。同时将人才的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培养一批有合作思想、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合作社专业人才,加强从业人员的种养殖技术、疫病防控和技术规程的培训,培养一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新型农民。
2、加大指导监管力度。县上各职能部门要坚持“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切实做好指导工作,指导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财政部门要依法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帮助合作社设置好会计帐薄和成员帐户,督促合作社定期向社内成员或监事会公布经营和财务状况。审计部门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中央和地方扶持合作社发展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主体,承载连结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作用。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细则、中国银监会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工作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中央[2013]1号文件等,制定出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政策、信贷融资、用地用电用水等集综合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促进大竹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县财政要在每年本级的“三农”预算资金中安排一部分对发展有特色、有市场前景、有品牌优势、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的重点。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县所有涉农项目可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改善其生产条件和生产设施。
4、加大平台搭建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县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为合作社的发展搭建平台。一是以院县合作为平台,利用科研院(所)的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等优势为合作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利用各种展览会,物洽会等平台,积极组织合作社的产品进行展览、展销,提高合作社产品知名度,增强合作社与外界的合作,真正解决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王文中)